市政协委员 黄家焱

完善社区治理体系 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住宅小区是社区治理的基本单元,是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我市着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仍有部分小区的“顽疾”得不到解决,一些社区和物业在管理和治理上,缺乏公共服务意识。

“在一些小区里仍存在业主占用绿化带、公共区域、架空层和公用社区用房等现象;甚至个别业主委员、主任带头侵占或牟利,不交租金,不交物业管理费。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和正义。”黄家焱认为,必须建立业主、物业、社区多方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真正让居民提高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他建议,首先由住建部门牵头会同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普查登记,确认小区公共区域。如:公共停车场、公用社区用房等。全面清理个人侵占公共停车场、公用社区用房、绿化带、地下停车场等小区公共区域。其次,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以及社区党员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联系制度,支持协助业主委员会收回被侵占或占用的小区公共区域。

而针对有些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存在“懒政”,不作为现象。例如:某小区业主于2015年5月买的套房,2016年9月交房后,欲装修时发现卫生间天花板及地面渗水,业主向物业反馈后,物业人员不积极作为,导致业主房子被无端空置五年,直至2021年6月才整改,8月地面和墙面才干透。对此,黄家焱则建议,物业工作人员应与业主进行有效沟通,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不能遇事能拖就拖。同时,物业服务公司应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服务投诉和快速处理机制,要定期公布物业服务清单,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秉着合同,从服务到收费都公开、明了,合理合法地立足于小区,服务于小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和业主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