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获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之乡”称号


本报讯(通讯员 林斯乾 王峰)15日,笔者从上杭县住建局获悉,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之乡”名单公布,上杭县入选,是全省十个获评县(市、区)之一,也是我市唯一获评的县。

改革开放之初,上杭建筑人“三千郎儿闯特区”,涌现了一大批新兴的建筑企业和建筑能人。1997年,上杭县被省政府授予首批“建筑之乡”县,2011年5月被中国建筑业协会授予首批“中国建筑之乡”称号。

为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上杭县先后编制实施了多轮建筑业发展规划,把建筑产业作为“千亿产业”重点培育,在资质晋升、提升经济总量、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1999年,上杭县在全省建筑行业中率先开始全面实施企业体制改革,至2004年,全县所有资质企业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资质建筑企业全部民营化,并实现了一级总承包建筑企业资质零的突破。目前,全县有资质企业242家,其中一级总承包企业26家、二级总承包企业45家、三级总承包企业161家;有20家建筑企业产值超过10亿元,其中7家产值超过30亿元、1家产值超过50亿元。全县建筑业从业人员达10万人,才溪、南阳、通贤、旧县等重点乡镇户均1.5人从事建筑业,农民人均收入65%左右来自于建筑业。2022年全县建筑业产值733.54亿元,稳居龙岩市建筑业产值总量“半壁江山”。

据了解,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之乡”名单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每三年重新公布一次,将实施动态管理,并通过五条措施助力“建筑之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