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落实“三提三效”

建立环评审批与现场监管联动机制


本报讯(记者 曾燕福 通讯员 谢正国)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率,提升审批效能,提增企业效益,市生态环境局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场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该局建立环评审批与现场监管联动微信工作群,成员包括市局审批、执法分管领导、审批科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及各大队负责人以及各派出分局局长、执法大队负责人。实行环评受理信息及时共享,市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建设项目环评后,在依法开展受理信息公示的同时,将相关信息(公示链接)同步发布至联动工作群。

同时,及时报送监管及审批建议,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各派出分局指定专人及时查阅受理信息,按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原则对已受理项目及所在企业的环境问题与整改、执法与案件处理、投诉与信访、当地政府专项政策要求等情况,对报批项目的审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开展项目审批会商及处置,对于各派出分局或相关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市局审批科经办人员牵头开展会商,根据问题情况及审批规程提出按程序审批或者中止审批、退件的拟办意见,报经市局分管审批领导同意后作出相应处置,重大情况提交市局党组会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