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酒,一生情


□ 谢美永

岳父小酒量,却爱喝。

1990年代初期,岳父从县果杂公司退休回乡定居,闲下来了,每日放牛喂猪,没事时站在屋后的桥上,看桂坑溪自东向西流去,不知道他的思绪是不是也随流水奔流到赣江去。

我家与岳父家住得近,同住在一条小街上,相隔不过50米。还在和妻子恋爱时,我就常和岳父喝酒,那时缺钱,有时会到隔壁的供销社代销店,偷偷赊一斤“酿对烧”酒,请岳父喝,喝着喝着,他就成了我岳父。

婚后,和岳父喝酒,就名正言顺了。结婚后我依然少钱,又爱喝两杯,岳父便三天两头叫我去喝酒,常常在我要吃晚饭之际,他从夜色中撞进我家昏暗的灯光下,见我准备吃饭,就说:“美永,走,去喝酒,妈妈晚上炒了黄豆。”我心里一乐,便屁颠屁颠跟着他去了。在老家,大家都叫我乳名,唯有岳父叫我大名,很陌生,但里面透出不一般的尊重。

一碗炒黄豆,一盘腊肉,几块腌豆腐,或者做客回礼的一个鸡腿,都成了岳父叫我喝酒的理由。岳父喝得不多,岳母怕他喝多了骂人,只准他喝两杯,所以,一斤酒多半是我喝的。岳父不善聊天,说话思维跳跃大,东一句西一句,常听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后来习惯了,就不多说,只听。在岳父的唠叨里,一瓶酒就完了。

岳父是领工资的人,每月10号,就成了我的节日。每月领工资的早上,他拎着用得发黄的皮包,早早出门等班车,经过我家门口,总会习惯性地干咳几声,进门和我说几句话,最后会特别交代,晚上去家里喝酒,说“我会带梁峰的瓶子酒回来。”瓶装的梁峰牌米白酒,当年是我们县的品牌酒,属有档次的。

10号的晚餐必定会丰盛些,妻子也早早去帮忙。岳父带回猪肉、面粉等,除了包饺子用的猪肉,剩下的,岳母便用酱油“熻”,那肉透出来的酱香味,令人流涎三尺,迄今为止,我仍觉得岳母做得最好的菜就是熻猪肉。

岳母她们还在包饺子,岳父急急地招呼我上桌,他从包里掏出两三瓶酒,举到我面前,认真地说:“真骨料子,不骗人的。”其实他不让我识别,我也知道不会假,他站了大半辈子柜台,怎么会买到假的呢;但我喜欢他每次都那么郑重其事的样子,我觉得那里面包含对我的重视。那晚,他一般要喝三杯,两人常常会喝掉一瓶半。

在老家,做人的女婿,免不了要帮老丈人家做些农活,我也不例外。俗话说,半分婿郎半分子,能力强的男子,自然可以轻松地履行那份责任,而我虽不至于手无缚鸡之力,却于农事不精,良不良莠不莠,只好勉为其难,硬着头皮充当过一回好汉。记得那次是去犁田,早上岳母煮了好菜款待我,饭后我用锄头当扁担,一头木犁一头牛轭,一手扶担一手牵牛,朝10里外的责任田走去。犁田既是重活,也是技术活,我只玩儿似的扶过犁把,真正要我把一丘田犁完,这可是破天荒的事。记忆像多年前我曾扶过的那把犁,翻开了土地包裹着的时空,在那个叫“八斗种”的山沟里,我独自一人,扶犁驾牛,沿着犁铧翻出来的深深的泥沟,两脚交替着前行,把时间踩在脚下,歪歪扭扭的犁沟,画出我的笨拙和无奈。我吆喝牛的声音,有气无力地在空旷的田野回响。

“美永,吃饭了!”岳父给我送午饭来了,他看了看手表,“差10分钟就12点,还早还早。怕你会饿肚子,我10点半就叫你妈妈煮菜。”

岳父从包里取出两个饭盒,一个装饭,一个装菜,还有一瓶酒。

我坐在田塍上,就着瓶子喝了口酒,满口生香,除了酒香,还有另外的滋味,那滋味难以言说。

1997年夏天,岳父来到我打工的城市泉州。一下车,岳父异常兴奋,甚至和马路对面的行人“打哦嗬”(一种打招呼的形式);到了住所,他说有点累,先休息一下。谁知他一睡就再也没有醒过来了,我备好的酒,他一口都没喝上。

如今,只有在清明节这天,岳父才能喝上我的酒。我会在阳台上,摆上三牲,倒上酒,然后,和儿子一起朝天上喊:“李冠民爷爷,过节了,来食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