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落在亲人名下, 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权利?
宋先生:本人孙子要结婚,我打算将居住房子赠与孙子做婚房。该房屋附带一个小阁楼,恰好可供一人独居,本来我想将此处作为自己晚年的居所,但又担忧将来孙子擅自将房子卖掉或将自己赶出来。现请问,房子落在亲人名下,如何保障本人的权利?
张丽萍检察官:宋先生,你好!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规定,按照你所述的情况,你可以与孙子签署一份附带居住权的房产赠与合同,合同中声明房屋产权归你孙子,居住权归你,同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好确权手续,在你有生之年,你都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谁也不能将你赶走。即使你孙子未经你的允许将该房屋卖掉,你仍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
(通讯员 丘建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