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3·15”

来看看去年你在这些方面“踩雷”了吗?


□ 记者 施薇 刘玉荣 通讯员 蒋玉婷

又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有关“维权”话题再次引人热议。去年,龙岩人遇到了怎样的消费陷阱?10日以来,记者对此进行采访了解。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21年,全市12315系统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55509件,与前一年同期相比,总量增长97.77%。其中接受消费者咨询27381人次,占受理总量49.33%;受理投诉15537件,占受理总量27.99%,涉及争议金额1200万余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0万余元;受理举报12591件,占受理总量22.68%。

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咨询超70%

据介绍,去年,接受消费者咨询热点具体包括三大类:涉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咨询19806人次,占咨询总量72.33%;市场监管系统业务咨询1628件,占咨询总量5.95%;非市场监管系统业务咨询5947件,占咨询总量21.72%。

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方面主要包括:对远程购物商品不满意,消费者无法自行申请退货及如何维权问题;对商家服务态度不满意、产品使用后达不到宣传功效、买贵退货、实体店购买商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等问题;咨询如何投诉非龙岩辖区内的商家等问题;咨询商品售后三包范围、时间计算及维修收费等问题。

非市场监管系统业务咨询较多的是:如何投诉物业、快递、移动公司、商品房质量、商家拒绝开发票、务工欠薪等问题。

市场监管系统业务咨询较多的主要包括:投诉举报件进展情况、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服务消费监管、网络交易监管、食品监管等问题。

质量投诉占首位

从投诉问题来看,投诉受理量较大的问题主要有:质量、售后服务、食品安全、合同、广告。

从投诉消费类型来看,商品类投诉13510件、服务类投诉2027件。其中商品类投诉受理量较大的主要有:一般食品、服装和鞋帽、家居用品、其他商品、通信产品、化妆品;从服务类投诉来看,受理量较大的主要有:其他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互联网服务、美容美发和洗浴服务、文化娱乐和体育服务、教育培训服务。

关于投诉热点包括三大方面:一是质量问题;二是售后、合同服务问题;三是食品问题。

广告违法行为成举报热点

记者了解到,去年,全市12315系统共受理群众举报12591件。从消费类型来看,商品类举报11843件、服务类投诉748件。

从举报问题类别来看,位于前五位的分别是广告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食品问题、不正当竞争。其中广告违法行为主要反映商家网页宣传商品的内容涉及虚假夸大,使用“超级”“仅”“最”“特效”“永久”“首”等违反《广告法》禁用词语问题;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主要反映商家夸大效果欺骗、误导消费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商家不履行承诺等问题;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主要反映远程购买的商品质量差、以次充好、商品无合格证、假冒知名品牌商品等问题;食品问题主要反映进口食品无中文标识,预包装或散包装食品外包装未标明相关信息,饭店食物质量不好怀疑卫生条件不合格等问题;不正当竞争主要反映商家网页宣传冒用他人商标名称误导消费者、商家销售知名品牌却不能提供其产品的合格证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