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府属平远县建县“恩准”小考
□ 曾佳传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与武平县下坝乡、民主乡相邻,历史上则是赣州府属,始建于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初以程乡县豪居(今平远县仁居镇)通判府为中心,析汀州府武平县、上杭县,赣州府安远县(含今寻乌县),惠州府兴宁县四县边地置县,因新置县(平远县)介于武平、安远两县之间,遂各取一字,赐“平远县”,隶江西赣州府。嘉靖四十三年末,归还安远、武平、上杭三县割地,改隶广东潮州府。
关于赣州府属平远县建县,嘉靖皇帝恩准日期问题,至今不见有“标准”答案。长期以来,人们寄希望于史志当中去发现、研究、推断,最后都是无果而终。近年南赣督抚吴尧山的一篇《南赣督抚奏议》整理、出版,最终为这个历史悬案找到了答案。
书中《议处兵后地方事以图治安疏》,是一篇专议平远置县事的奏疏。试摘录如下:
“为添设县治并请置总兵官以杜三省盗源以图久安事。该巡抚南赣汀漳等处地方提督军务、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陆稳题,该本部复议得,广东之程乡一县人民皆盗,村落成窠,要将太平营城内建立裁减县分一节,无非弥盗化民、以图久安长治之计,既经会同总督、镇巡等官勘议前来,相应依拟,恭候命下,本部移咨巡抚南赣都御史陆稳会同总督、镇巡等官,再加详议。果无窒碍,备行各该布、按、守巡等官,查照原议地方设立县治所据县名,伏乞圣裁定夺。一面移咨吏部铨选知县、典史并捕盗主簿、教谕、训导等官,礼部铸造印信、印记,事完将处置缘由并用过钱粮数目造册奏缴青册送部查考等因,嘉靖三十一年五月十九日本部尚书高耀等具题,本月二十二日奉圣旨:‘是,县名与做平远。钦此。’合咨前去。烦为查照本部题奉钦依内事理,钦遵施行。”
吴尧山于嘉靖四十二年十月莅任虔台,于隆庆二年离开南赣,而隆庆元年,其属下江西按察司分巡岭北道副使、后升任广东巡抚都御史的李佑就已刻成此书,且曾于拱《南赣督抚奏议序》的写成是在嘉靖四十五年,可知早在嘉靖四十五年吴尧山平下历等三窠之后,由于其功勋卓著,其同僚等人就开始谋划编刻《南赣督抚奏议》之事,可见成书之仓促。
由于成书仓促,难免存在一些错漏。就如上面户部咨文中“嘉靖三十一年五月十九日本部尚书高耀等具题”,就存在年份错误,实为嘉靖四十一年之误,理由如下:
1.嘉靖三十一年,高耀尚未出任户部尚书。根据《明实录类纂·职官任免卷》:“嘉靖三十九年三月壬午,升总督仓场户部右侍郎高耀为本部左侍郎”;又“嘉靖三十九年四月甲辰,升户部左侍郎高耀为本部尚书”。
2.嘉靖四十年十月陆稳才就任虔台。根据《重修虔台志·卷之一·历任》载:“陆稳,字汝成,归安人,嘉靖甲辰进士,嘉靖四十年,以副都御史任。加升兵部右侍郎。”又卷之七·事纪四:(嘉靖四十年)“冬十月,陆公莅任。”“嘉靖四十一年三月,请设县治及总兵官以杜盗源。……疏上,可其奏,后为平远县。”
显然,陆稳是嘉靖四十一年三月才上书奏请设置平远县的。
3.根据明《世宗实录》509卷记载:嘉靖四十一年五月乙巳“设平远县治于程乡县之太平营,隶江西赣州府,从南赣都御史陆稳奏也”,五月乙巳日,正好是户部咨文中提到的嘉靖皇帝恩准之日,即五月二十二日。
可见,赣州府属平远置县嘉靖皇帝恩准日期为:明嘉靖四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纪年干支壬戌年丙午月乙巳日,公元1562年6月23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