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劝架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问】贾先生:我有个朋友因好意劝架受伤,请问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答】蓝苏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贾先生,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好意劝架属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正当行为,吵架者或者纠纷的引发者存在过错的,均应当对劝架者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你的朋友因好意劝架受伤,造成的损失应由存在过错的吵架者或者纠纷的引发者承担。
(通讯员 赖映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