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许女士:本人于2015年结婚后与前夫一直居住在父母购买的房屋。2020年初,父母为减少本人经济上的后顾之忧,将这套房产赠与本人,同时考虑到前夫做生意有风险,父母只将产权过户到本人名下。如今因夫妻感情不和,准备办理离婚手续,丈夫认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共同分割。检察官,我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张丽萍(上杭县检察院检察官):许女士,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通讯员 丘建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