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公安

四举措助推法制建设提质增效


近年来,漳平市公安局提高站位强保障,采取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完善执法执勤标准等四项举措,高站位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执法工作地位不断巩固提升。

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培训,年内全局民警全部参加不少于15天的培训,所有执法民警全部达到本警种、本岗位执法标准要求。全面推行执法主体资格认证规范化、大力实施青年人才战略,进一步完善激励措施,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邀请检察院、法院等法律专业人才开设“法制大讲堂”,组织民警参加庭审旁听。

完善执法执勤标准化体系建设。规范110接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扁平化指挥体系,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规范执法办案音视频资料保存、管理、使用和涉案财物车辆保管、移送、处理办法;规范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态处置操作流程;规范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审核审批程序,规范窗口单位执法语言、执法行为、裁量标准。该局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对执法全要素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有效地预防、解决了执法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创新驱动强基础建设,打造出安全规范执法环境。坚持以硬件倒逼软件、以环境塑造行为,补齐规范执法基础的短板弱项,并紧紧抓住执法能力建设这一根本,促进民警执法规范的习惯养成。进一步深化做实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机制,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轴心,向执法前端延伸推进基层所队处理警情标准化、打击办案规范化协同运行建设,有效强化警情、案件办理全过程管控,实现对案件的全流程跟进指导、审核把关和监督管理。

严抓执法监督考核建设。严格执行五级审核把关和重大、疑难、群体性案件集体议案等制度,充分借助警综平台、警务督察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逐步配齐执法记录仪,实现全过程监督。配齐配强专兼职法制员,抓好源头防范和内部监督工作。建立执法质量考评积分制,完善执法问题通报制,精准定位问题、靶向施策整改,实现对全局执法质效的整体把控和常态管理。

(通讯员 张筱晨 陈炳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