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六件法治事件入选《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


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的《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1921年7月-2021年7月)》在全国出版发行,以简明编年史的方式生动记录了我党法治建设百年壮丽史诗的全过程。近日,记者从市委依法治市办了解到,闽西有6件法治事件入选《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

去年7月,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主动与司法部沟通对接汇报,积极提供了闽西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起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百年来党领导人民探索法治、追求法治、建设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的法治事件。闽西入选该书的6件法治事件为:

1928年8月,福建省永定县溪南区苏维埃政府设立裁判处。这是我党早期设立的红色审判机构。

1929年7月,闽西召开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在毛泽东指导下,大会正确分析了国内政治形势和闽西社会状况,指出土地革命中,要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区别对待大小地主与富农;土地的分配方法,应以乡为单位,以原耕为基础,按人口进行平均分配。

1929年12月28日—29日,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古田会议)在福建上杭古田召开。会议通过毛泽东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包括废止肉刑问题、党的组织问题、党内教育问题等决议案。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的决议案,确立了思想建党、政治建军的原则,明确提出编制红军法规,规定红军的任务、军事工作系统和政治工作系统的关系、红军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士兵会的权能及其和军事政治机关的关系。

1930年3月,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苏维埃政权组织法》《土地法令》《山林法令》《借贷条例》《劳动法》《婚姻法》《保护老弱残废条例》《裁判条例》等16部法案。这是党早期创建苏区过程中较大规模且成体系的立法实践。

1931年4月8日,闽西裁判兼肃反委员会创办《法庭日刊》,栏目主要包括判词、法庭信息、判决执行情况、军事法庭布告等。这是目前发现的党创办最早的红色法治刊物。

2014年10月30日—11月2日,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在福建上杭古田召开。10月31日,习近平在讲话中阐明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从思想上政治上建设军队的重大问题,指出要提高政治工作信息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军民融合的政治工作格局,增强政治工作主动性和实效性。12月30日,中共中央转发《关于新形势下军队政治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融媒体记者 罗姝 通讯员 赖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