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民声 采纳民意



□ 融媒体记者  曾俊钦


我市客家文化保护地方立法工作吸引了广大市民群众的关注,在条例起草、初步审查和二审阶段有关专家、人大代表和部分群众纷纷以来电、来函及参加座谈会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现将条例起草、初步审查和二审阶段收集的部分意见建议摘录如下:

北京新时代文旅研究院副院长简彪:

客家文化保护地方立法与上位法律、法规的衔接有待修正和加强。此外,相关内容存在缺失,主要包括:是否涉及重点区的分级分类,是否涉及文化产业专项发展,是否涉及专项资金(基金),是否要征集相关文物、资料,对外出乡贤的渠道搭建和资源整合,对境外、国外相关团体和个人来本市活动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旅游区开发,以及文物保护区、农村地区等地的建筑、风俗进行规范。

龙岩学院副教授赖惟永:

关于“传承推广”方面,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能否加强以下职能:政府或相关职能机构主导,对涉及建筑和景观设计部分,出台与建筑相匹配的室内设计与装修规范或参考意见(即符合现代生活需求,又体现客家优良传统文化);政府或相关职能机构主导,大力开发和推广客家文创家居工业生活用品(即符合现代生活需求,又体现客家优良传统文化)。

市政协委员、市融媒体中心主任编辑钟德彪:

关于“市属电视台、电台、网络等视听媒体依照规定开设客家话新闻播报”条款可以表述为“新闻单位依照规定开设客家话专题新闻,制作客家话融媒体产品”,“鼓励期刊、杂志、新闻网站、新媒体等制作以客家文化为主要内容的融媒体产品”。

市人大法制委委员、民建龙岩市委会专职副主委何毅:

方言作为地方文化的载体,具有不可替代性。客家方言传承离不开良好的语言环境,亟需家庭教育的支持,以客家方言为母语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所以,建议在客家方言的传承上再进行完善。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廖松福:

2017年,文化部批准设立了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为积极推动实验区建设,为我市客家文化的整体保护、活态传承和发展利用提供了法治保障。

闽西是客家祖地,客家文化种类多、内容丰富,采取列举的方法,无法一一穷尽,所以在立法过程中,应当体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对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表现形式及其载体,应当列入名录,予以重点保护;对未列入名录的内容,给予适当保护,从而充分体现整体保护原则。

客家文化保护应当强化保护名录制度,保护名录是客家文化保护内容的具体化,是客家文化主要表现形式及重要载体,是客家文化保护的基础工作。保护名录制度应包括保护名录的标准,保护名录编制、评审和公布,具体保护措施等。

闽西客家联谊会副会长卢滇:

饮食文化是客家文化的重要内容,其载体属于“非遗”中的“传统手工技艺”类,但条例草案(草拟稿)中没有客家饮食文化,建议完善这方面内容。

连城县文旅局副局长邱志宇:

建议加强对客家礼俗、民俗的保护。客家礼俗、民俗的保护是伴随客家人出生到死亡,包含了婚丧嫁娶、一年四季农历节日民俗、祭祀、祈福等方面,是客家人生活形态文化的具体表现。现在缺乏“理事长”传承人,相关礼仪内容年轻人知之甚少。所以,建议在第二十三条中加入“建立村级客家礼仪‘理事长’制度。”

群众:

建议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客家文化保护区内的公共交通系统(如公交车、高铁、机场)添加客家话播音;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在公办景区添加客家话播音和客家话服务。相关部门可以在保护区内的电信、银行、邮政、行政服务大厅,便民场所等单位添加客家话播音和客家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