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开大门 民主立法

——从客家文化保护地方立法过程中看全过程人民民主


□ 融媒体记者 曾俊钦

昨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第二次审议。

该条例从立项、起草到初步审查、二审每个阶段都贯穿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把握民主立法的全过程化、公众参与的全面化、人大代表作用的充分化和民意采纳的实效化,努力实现从立法格局上体现最广泛民主,从立法程序上体现最真实民主,从立法结果上体现最管用民主。

据统计——

公开征求意见11次,召开专题会议6次、座谈会12次,开展调研8次。在起草、初步审查和二审中广泛征求相关单位、社会团体、专家及群众意见,共收到修改建议150余条,采纳或者部分采纳约120条,未采纳约30条。

最终形成《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用行动书写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