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阶段


■ 2021年1月,《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列入了市委、市人大2021年立法计划;

■ 2021年5月11日,市政府批准《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立法工作方案》,市文旅局根据工作方案确定专门班子负责《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的起草工作;

■ 2021年5月,根据立法工作部署,市文旅局启动了《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的起草工作;

■ 2021年7月15日,起草小组经过资料收集、实地考察,初步形成《龙岩市客家文化传承保护条例(草案)(草拟稿)》;

■ 2021年8月5日,市文旅局组织了专家征求意见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和领导,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修改稿;

■ 2021年9月17日,市文旅局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龙岩市客家文化传承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建议和意见公告,广泛征求各部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经过六次修稿,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了《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 2021年11月6日,市文旅局再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修改,11月9日经市文旅局党组讨论并修改,形成《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

■ 2021年12月底,根据市司法局对《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 2022年2月15日,市政府副市长简洪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有关修改意见,并再次征求各县(市、区)意见,形成《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