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经济纠葛生怨 持刀杀人获刑五年
被告人王某(女)因与他人感情、经济纠葛产生怨恨,继而萌生杀人动机,用水果刀割他人脖子的要害部位,意图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经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王某(女)与被害人系情人关系,期间,被害人向被告人王某借款6万余元。2021年11月4日晚,王某要被害人在她与妻子之间二选一,被害人明确表示不会离婚,王某就开始向被害人催要6万元欠款并与他断绝关系,11月9日被害人用微信还给王某1万元。王某打算次日继续向被害人索要剩余的欠款,如索债未果当面自杀。11月10日早上,王某到所住宾馆对面的超市购买一把水果刀,然后带着该水果刀找到被害人。11时许,二人相约到汀江河边散步,双方又因感情及经济问题产生争执,王某心想被害人欺骗其感情,没有兑现承诺,还不肯把小车变卖还钱,便心生怨恨想先杀死被害人后再自杀,随后使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割了被害人的颈部一刀,被害人立马抢过王某手上的水果刀扔到河里,期间,王某用拳头朝被害人的头部打了几下,抢走其手机扔到河里,然后被害人逃到路边拦下一辆路过的小车前往医院就医。被告人王某见被害人逃离后立即打报警电话投案。经鉴定,被害人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通讯员 罗礼发 雷天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