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曹溪街道多举措加强地方性法规宣传
《宪法》赋予“设区的市拥有地方立法权”,自2015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授予龙岩市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已经制定了《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13部地方性法规和2部政府规章。近年来,新罗区曹溪街道多措并举开展龙岩市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有效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对地方性法规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专题讲座宣传。曹溪街道不定期邀请市、区法治宣讲团到街道办事处和辖区村居,为广大街村干部作《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龙岩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专场专题讲座,让与会干部群众从一起起案例中感受到制定地方性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地方性法规在地区治理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法治阵地宣传。曹溪街道将近年来市人大颁布的十多部地方性法规定期更新到曹溪法治公园、村居单位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的展板、宣传标语上,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栏,增添地方性法规内容,有效发挥阵地宣传作用。
开展入户宣传。将《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龙岩市城市绿化条例》《龙岩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条例印制成宣传页,通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进社区、进企业、进村居、进学校,将宣传资料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扩大宣传覆盖面。
通过法律“六进”等系列宣传活动,有效推动龙岩市地方性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有效贯彻执行。
(通讯员 曹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