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撤销监护权的父母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问】王女士:之前我女儿是跟着前夫生活,遭到他虐待,后他被法院撤销了监护权。现在前夫以没有监护权为由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答】袁其锋(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女士你好,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所以王女士,你的前夫虽然被撤销了监护权,但他作为孩子的父亲依然还有继续履行负担抚养费的义务。

(通讯员 朱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