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警方严查涉烟花爆竹案件
连日来,新罗警方加强源头管控,在宣传禁燃禁放政策的同时对非法储存、销售、携带、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依法快速查处。
1月23日16时许,新罗警方在对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汤某神情紧张,回答民警问询时言辞闪烁,种种反常迹象引起民警高度警觉,他们立即对该车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经查,民警发现该车后箱货柜内竟然放置了共计37箱的烟花爆竹。驾驶人汤某并没有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身也无任何危险品警示标志、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存在相当严重的安全隐患,属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最终,违法嫌疑人汤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治安拘留6日。
1月21日17时许,小池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路段开展日常设卡盘查时,在一辆营运中巴车上发现乘客吴某手里正提着两盘圆形红鞭炮。民警立即依法将吴某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查,吴某对其非法携带爆竹搭乘公交车的事实供认不讳,被公安机关处以6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0日,曹溪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辖区一店主尧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民警当场查扣7箱鞭炮。经查,违法嫌疑人尧某对其非法存储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将面临法律的惩处。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 张菡珏 潘颖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