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受伤原因 替兄骗保获刑
明知自己哥哥是打架受伤,却在住院治疗时谎称其“在家下楼梯时不慎滑倒”,为哥哥骗取医疗保险金。近日,武平一为哥哥精打细算的“好”兄弟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0年2月11日晚,曾某甲的哥哥曾某乙与他人发生纠纷时被人推下楼梯致右耳处受伤,当时曾某乙已获赔偿3600元。一个月后,曾某乙因伤情复发致颅内出血再次入院治疗。曾某甲从医生处得知哥哥需做开颅手术,考虑到哥哥家中无其他亲人,家境一般,为减轻哥哥负担,曾某甲遂动起了歪脑筋,在明知有第三方责任人医保不能报销的情况下,隐瞒哥哥是被人推下楼梯致伤的真相,以“2020年2月11日22时脚滑楼梯发生意外伤害”的原因填写《龙岩市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审核表》,为哥哥曾某乙申请医保。同时,曾某甲找到推伤曾某乙的对方再次索要了赔偿43000元。同年4月11日,曾某乙出院,共花费手术费等31893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报销18993元。
后经过医保部门核查,发现曾某甲的诈骗行为,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案发后,曾某乙已将医保统筹支付的18993元全部退还。曾某甲接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
武平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曾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医保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于2021年10月13日向武平县法院提起公诉,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建议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均被判决认定。
(通讯员 钟明鸿)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立法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