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出台《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6大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最高奖补300万


本报讯(记者 梁熙)9日下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我市在“市政府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围绕市委、市政府最新提出的有关创新驱动、推动数字化发展、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做强做实发展载体等方面的重点工作,重点围绕打造“5+N”产业体系,新增制造业创新中心奖励、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补助、支持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等条款。

《措施》从六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在支持工业项目建设方面,政策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按照上一年度的生产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可达300万元。在培育产业创新动能方面,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积极推动我市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对企业获得各项资质、荣誉给予一定奖励,包括制造业创新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等,最高奖励100万元;对创建或认定为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给予一定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重点支持研制首台(套)技术装备和省级工业重点新产品,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进一步给予配套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65万元。

在加快工业数字化转型方面,政策重点支持工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鼓励企业5G技术改造、企业上云,对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企业和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奖励;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应用,新增对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公共服务平台等补助;新增对获评市级优秀软件产品和优秀应用解决方案的企业奖励;对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资质的企业,按照不同档次,给予10-20万元的奖励。在鼓励企业梯度发展方面,对规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工业龙头骨干企业,按不同档次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对新上规模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尽早申报规模企业;引导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奖励;对企业在推进上市挂牌过程中所处的不同阶段以及上市再融资等分别给予对应的资金奖励。

在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方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对接省级有关政策措施,对企业自身和采用合同能源管理2种形式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按节能量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对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实施的具有典型示范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削减技术改造项目和评为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的技术机构的工业企业,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

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方面,对组织办展、参展以及举办“手拉手”等市场开拓活动给予奖励;支持园区标准化建设,对园区相关指标综合评价前三位的县(市、区)给予分档奖励;对新认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奖励,同时每年安排3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市级“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营;安排200万元支持企业精细管理培训和高级经营管理者提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