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龙岩市反馈督察情况
2020年10月15日至30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龙岩市开展了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近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龙岩市反馈督察发现的问题。
督察反馈,龙岩市能够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建设闽西南生态型现代化城市,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目标,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龙岩市约束与激励并重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水土流失治理‘长汀模式’”“龙岩市紫金山体育公园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和转型升级经验”“汀江-韩江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武平县林业资源管护和林业扶贫机制”等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督察指出,龙岩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督察整改存在差距、污染防治攻坚战仍有短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存在薄弱环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破坏等问题。
龙岩市根据督察反馈问题,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对督察中暴露的整改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等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责任追究,问责结果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