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短波


新罗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狩猎案提起公诉

近日,新罗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非法狩猎案提起公诉。被告人兰某某发现在其干活的山场有野生动物活动的踪迹,便萌生猎捕野生动物用于出售的想法。随后其网购弹簧套、报警器等工具,到新罗、漳平等地山场放置。至案发,其共抓捕到小山猪一只,重约7斤。经鉴定,被告人猎捕动物的种类为野生野猪,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通讯员 黄彩霞 林书晨)

上杭溪口集中培训、点面结合宣传《民法典》

日前,上杭县溪口镇采取集中培训、点面结合等方式宣讲《民法典》。举办《民法典》学习宣讲教育培训班,邀请律师为镇机关干部和村两委干部作《民法典》学习专题培训宣讲,通过以案释法,将民事行为能力、诉讼时效、见义勇为免责、离婚冷静期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简单明了化、通俗易懂化。组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工作人员到学校开展《民法典》宣讲教育,推动《民法典》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组、到每家到每人。 (通讯员 赖海滨)

长汀两名村干部职务侵占被判刑

近日,长汀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江某葑、江某荣职务侵占一案,被告人江某葑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江某荣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9年间,江某葑在担任长汀县某村党支部书记、江某荣在担任某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该村其他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构项目工程的方式,套取该村集体资金,所套取资金由江某荣保管。其间,江某葑个人或伙同江某荣将其中12.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江某荣个人或伙同江某葑将其中8.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通讯员 项永锋 兰文)

长汀诏安两地警方成功破电信网络诈骗案

长汀县公安局与漳州市诏安县公安局联手,于9月11日成功破获一起电信网络诈骗大案。

近期,长汀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接到漳州市诏安县警方通报,称汀州镇居民俞某、黄某、刘某在漳州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达十多万元,已被网上追逃。接到通报后,该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通过细致的摸排布控和蹲守,于9月11日,成功在东关附近将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嫌疑人俞某、黄某、刘某抓获并将其羁押。 (通讯员 张菡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