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发布

古田镇苏家坡村入选


本报讯(记者 施薇 通讯员 蓝树梅)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决定》,经择优推荐、严格评审、社会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决定命名183家单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我市上杭县古田镇苏家坡村入选。

苏家坡村是中共闽西特委机关旧址——“树槐堂”所在地,是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试点村,也是古田镇唯一的畲族行政村(全村为雷姓)。近年来,该村以创建市级“红土先锋”基层党建典型培育示范点和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美丽乡村、“最美村落”等项目建设为抓手,主动融入社会,积极争取上级关于少数民族的各项政策,共同推进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

据了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评选每年一次,苏家坡村是目前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