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幸福”也要量力而行
□周宗胜
日前,笔者看了一则手机视频:一对老夫妻,之前过的是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后来,因为强势的妻子不顾家庭经济实力,盲目攀比消费,不仅按揭10多万元整容、美容,还多途径借贷并按揭100多万元买了一套商品房,成为“房奴”后,家庭也因此负债累累。
她憨厚老实的丈夫,不堪债务压力,日不安宁,夜不能寐,导致抑郁症。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因为妻子超前“按揭消费”享受“按揭幸福”的消费观,导致丈夫一点也不幸福。最终,幸福不起来的妻子,携丈夫去问诊了一位心理医师,并听从了心理医师的建议,将按揭购买的那套商品房出售。果然,“无债一身轻”的丈夫所患抑郁症也不治而愈,夫妻俩重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按揭消费”不等于“按揭幸福”。近年来一些青年人因为创业、结婚、孩子上学等因素,不顾家庭经济实力,提前“按揭消费”,购买住房“按揭幸福”。因为按揭还房贷,还款期长达二三十年,年纪轻轻就成为“房奴”。有的家庭于是节衣素食,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
笔者认为,对于家庭经济收入稳定的家庭,通过“按揭消费”来提前实现“按揭幸福”是可以的。如果家庭经济连日常的生活费用都无法保障,再盲目“按揭消费”,这种消费实在不值得提倡。“按揭幸福”,也要量力而行。
俗话说, 有5万元,就有5万元的幸福生活;有50万元,就有50万元的幸福生活;有500万元,就有500万元的幸福生活。如果被压力山大,不堪重负的按揭消费债务导致心理负担,夜不能寐,这种所谓的按揭幸福,不要也罢。因为这种幸福,一点也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