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权上求实效,监管上求创新,服务上求提升——

我市多措并举力促“放管服”改革取得实效


本报讯(记者 蔡添高 通讯员 蔡进伟)“放管服”有没有取得实效,群众最有话语权。“现在真的是方便多了!以前要跑好几个月的工程审批手续,现在时间大大压缩,很多年项目都不要跑到窗口办理,直接网上办理,大大节约了我们的时间成本。”25日,正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事的龙岩某房地产项目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的感受也是记者采访多位办理审批手续的群众的共同感受。

“今年以来,我市始终把简政放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不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在放权上求实效,监管上求创新,服务上求提升,努力提升政府服务效能,营造了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据他介绍,为了让“放管服”真正取得实效,今年以来,我市公布了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全市涉及4个部门取消、合并审批、转变管理方式共13项,其中住建局转变管理方式4项、精简2项、合并审批1项,自然资源局合并审批3项、转变管理方式1项,交通局和水务集团转变管理方式各1项,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了审批方式,缩短了审批时间。

同时,梳理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三张清单。《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前置条件和申请材料清单》三张清单保留了涉及16个市直部门的63项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项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审查事项以及32项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事项。还公布了保留的63项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所涉及的前置条件和申请材料清单,清单之外不得向申请人收取其他前置条件或申请材料。方便申请人了解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以及相关办事条件、材料,大力推进改革进度。

我市还加大下放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力度。根据“能放则放”、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下放14项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并要求各有关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做好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制定放权配套措施,加强指导培训,确保下放事项落实到位,确保各县(市、区)能接得住、管得好。

除此之外,还建立企业投资项目前置条件精简方案。按照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进一步优化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公布了《龙岩市企业投资项目前置条件精简方案》。方案保留了项目核准前置3项,项目开工前置21项,合并项目开工前置24项,转变管理方式1项,保留项目开工前强制性评估事项2项。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事项,方便企业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