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谋划 持续发力 为扫黑除恶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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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继对9人采取留置措施,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9人,以雷霆之势打“伞”破“网”,形成高压态势。

三是推进实,善于谋定后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目标要求,坚持谋而有序、谋定后动、动必有成,持续发力推进。为进一步配齐配强违纪查办工作力量,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在违纪查办组内部分设线索摸排、综合协调、督导检查3个工作小组,抽调4名骨干人员充实到违纪查办组,在全省率先实行挂牌集中办公。2019年,市纪委监委围绕“治根年”工作要求,研究制定《龙岩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纪查办组2019年工作安排》,明确4个方面19条具体任务,并逐条落实牵头领导、责任部门,确保打“伞”破“网”各项工作有序、有力落实到位。统筹市、县、乡三级审查调查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先后成立25个专案组开展审查调查,共对33名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进行立案(采取留置调查措施15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

四是落实细,严于督导整改。市纪委监委建立常态化挂钩联系督导机制,由违纪查办组副组长挂钩联系7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和全市39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应的19个派驻纪检组,“点对点”督促、指导联系地区和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斗争。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市委的整改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出台整改分工意见予以分解,已按时限全部整改到位;出台《关于进一步深挖彻查“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意见》,为深化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5个方面的18条具体工作意见。针对中央督导组移交涉及龙岩的3条问责建议,采取提级办理、跟踪督办等方式迅速处置,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47名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已全部问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