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驾考作弊 二人获刑受罚


通讯员 李晓欢 林柯

驾驶证理论考试是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关键,也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然而有人居然在这里动了歪心思。近日,漳平市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在驾驶证考试中组织作弊的犯罪案件。

叶某海、叶某志合伙经营一家驾考培训机构。2025年1月,叶某海、叶某志组织考生林某某携带针孔摄像机、信号传输器、无线耳麦到漳平参加驾驶证科目一考试。叶某志在考场外通过技术手段传出试题,并将答案通过耳麦传送给林某某。考试过程中,林某某被监考人员当场抓获,后漳平市交警大队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经查,叶某海、叶某志通过组织考试作弊共非法获利人民币40480元。

检察院认为,叶某海、叶某志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他人作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2026年6月2日,经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漳平市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叶某海、叶某志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均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