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苏区儿童工作的历史实践与时代价值


林莹

20世纪20年代末,闽西社会深受封建压迫与军阀混战双重摧残,广大劳苦儿童生活尤为艰难。他们自幼承担放牛、割草、拾粪等繁重劳动,常遭打骂欺凌,没有读书机会,缺乏基本生活保障,生存权与发展权被严重漠视。1929年2月,共青团闽西特委印发《劳动儿童工作指要》,系统阐明组织儿童团的必要性、组织方式与活动任务,标志着闽西苏区儿童工作正式由零散动员走向有组织、有目标、有制度的新阶段,也为苏区儿童争取权利、参与革命、接受教育打开了崭新局面。

构建制度化的儿童革命力量

组织化是闽西苏区儿童工作的首要抓手,通过明确范围、统一编制、规范管理,将分散的儿童凝聚为革命力量。在组织范围上,苏区规定7至15岁儿童均可加入儿童团,除地主豪绅子弟外,不分出身、不分性别,坚持“忠实勇敢、自愿参加、团员介绍”的原则,确保组织的群众性与纯洁性。在组织编制上,苏维埃区域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大队、中队、小队、排、班,每班5至10人,层级清晰、指挥统一;在白色区域,则以“小兄弟会、体育会、儿童俱乐部”等名称开展秘密活动,灵活适应斗争环境。1929年底,闽西特委筹划建立儿童运动委员会,1930年起各级共青团组织设立儿童局,明确党团组织的指导责任,形成党团引领、上下联动、基层落实的组织体系。通过制度化建设,闽西苏区儿童团逐渐成为苏区革命斗争中不可忽视的新生力量。

打破封建枷锁,守护儿童基本权利

闽西苏区儿童工作最鲜明的特点,是把保障儿童权益摆在突出位置,通过政策制度,从根本上改善儿童生存与发展状况。在劳动权益方面,闽西苏区明令“禁止十四岁以下的儿童从事雇佣劳动”,杜绝童工现象;规定“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六小时”,严禁强迫儿童从事重体力劳动,从制度上减轻儿童负担、保护儿童身心健康。在教育权益方面,闽西各级苏维埃政府多次提出“六岁以上的男女儿童,由政府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设想,并在1930年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文化问题决议案》,全面推行劳动小学(初期称列宁小学),要求“六岁至十四岁儿童必须入学,父母不得阻止”,同时开办平民夜学、识字班、俱乐部,让劳苦儿童免费读书、学文化、受革命教育,彻底改变劳苦子弟无书读的旧社会局面。在生活权益方面,坚决禁止虐待童养媳,并“废除妾媵、童养媳等封建陋习”,严禁打骂虐待儿童;明确“无亲属之孤儿及老弱残废者,由政府设法给养”,真正做到幼有所养、学有所教、困有所助,让苏区儿童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尊严与温暖。

坚持革命导向,塑造新时代革命新人

闽西苏区坚持革命教育、文化教育、实践教育相融合,构建符合儿童特点、服务革命斗争的教育模式,着力培养信念坚定、品德优良、勇敢能干的革命接班人。教育内容兼顾文化知识与革命思想,既教识字,也讲革命故事,引导儿童认清压迫根源、树立革命理想、坚定革命信念。教育方式摒弃刻板说教,组织儿童参与站岗放哨、侦探送信、张贴标语、慰问红军等实践工作,在真实斗争中锻炼能力、锤炼品格,培养团结互助、勇敢坚毅、吃苦耐劳、热爱集体的优良品质。这种教育模式尊重儿童天性、贴合革命需要,实现了成长与革命同步、育人与斗争结合,为革命事业输送了一批又一批年轻力量。

闽西苏区儿童工作,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儿童事业的成功实践,彰显了儿童为本、人民至上、立德树人、实践育人的鲜明特质,为新时代儿童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少年儿童是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未来生力军,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第七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要求,要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目前,龙岩市已将儿童友好理念纳入“十五五”规划前期谋划与生育友好城市建设体系,从公共服务、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系统提升儿童福祉。六一儿童节之际,重温闽西苏区儿童工作,就是要传承儿童为本的初心,始终把儿童健康成长放在优先位置。烽火岁月中,闽西少年儿童用稚嫩肩膀扛起革命责任;新时代新征程上,少年儿童肩负民族复兴重任。赓续闽西苏区红色基因,深耕少年儿童育人工作,方能培育全面发展时代新人,为强国建设筑牢坚实根基。

(作者单位:中共龙岩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