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后才给缴纳五险,合理吗?


【问】王冬生:我刚入职了一家私企,商定试用期为2个月,公司说转正后才给员工缴纳五险,试用期两个月的五险只能由个人自行缴纳,请问这合理吗?

【答】马晨曦(永定检察院检察官):不合理。“转正才缴五险”是违法的,“试用期两个月五险由个人自行缴纳”也是违法的。《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劳动合同法》第19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是“非正式期”。总而言之,只要入职后,单位就必须为员工缴五险,费用由单位+个人按法定比例分担,即使合同里写明“试用期不缴社保”“社保折现”“自愿放弃社保”等条款,均是无效的。您

可以先与公司沟通,要求公司从入职当月起正常参保缴费。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投诉或举报:1.向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向社保中心举报未依法参保。3.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试用期社保;4.若因不缴社保被迫离职,可主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