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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
近日,上杭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根据群众投票对黄米粿、米粄和肠粉等上杭特色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活动共抽检20家,其中有3家食品经营户销售的食品被检查出有添加硼砂。随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顺藤摸瓜,又发现2家制售添加硼砂的食品经营户。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上述5家涉案食品采取扣押强制措施,依法立案调查。
经核查,该5家食品经营者制售添加硼砂食品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第十果一条“在食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当事人已涉嫌犯罪,县市场监管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硼砂是一种有毒无机化合物,人体若摄入过多的硼砂,会引发多脏器的蓄积性中毒。因此硼砂被列入国家卫生部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相关规定,非法添加硼砂行为构成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使用非法添加剂,一旦被查处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消费者也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认识到非法添加剂带来的严重危害。如发现食品存在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罗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