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邱家山国有林场与连城县法院开展共建活动——
强化前端调解 构建“无讼”林区
“虽然当时损失有点惨重,但好在经过调解后得到了相应的补偿款,重新种上的毛竹目前长势还可以。”近日,在连城邱家山国有林场辖区的新泉镇新罗村村民罗某,在照例巡完他前两年开荒种植的山场后对记者说道。
原来,去年3月,山场里种植的苗木和竹子被一辆疲劳驾驶而坠落山崖的轿车压毁,罗某发现后立即报警,警方根据车牌号确定了涉案肇事者邱某后,新泉镇人民法庭法官第一时间邀请辖区人大代表,以及邱家山国有林场有关人员前往调查并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邱某赔偿罗某1500元。
这是连城邱家山国有林场坚持院场协作,构建“无讼林区”的一个案例。
邱家山国有林场主要分布于连城县赖源乡、姑田镇、新泉镇3个乡镇的7个行政村。为巩固多年来的场村协作成果,2022年以来,林场与连城县人民法院开展“党建引领、无讼林区、司法绿碳”共建活动,联动法院预防和化解林场生产经营中,与当地群众之间可能产生的林权、界权、物权等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院场共建以来,按照‘力量前置、阵地前推、关口前移’的思路,充分发挥村居法官工作室‘前沿哨’、巡回法庭‘便民点’、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及时为群众提供专业化、菜单化、个性化服务,每年前端化解过滤各类矛盾纠纷10余起。”林场场长马秋华告诉记者。在法治的加持下,近年来林场辖区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涉毒犯罪、开采稀土等行为,与当地群众的界权、林权纠纷均得到妥善解决,截至目前没有出现过一例诉讼案件,初步实现了“无讼林区”目标。
马秋华表示,下一步,林场将持续发挥国有林场资源、技术、人才、创新优势,联合辖区各党委政府以及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局,开创“党建引领、林长警长加持、司法绿碳、四源共治”的林区枫桥新格局,进一步发挥多部门协作推进基层治理的作用。
(融媒体记者 池银花 郭亦斌 通讯员 江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