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债务人以假离婚逃债的行为该怎么办?
【问】王先生:张某结婚前向我借了100万元用于做生意,张某结婚后借款到期,他老婆也知道这笔债务,我叫张某还钱给我,结果张某说他和他老婆已经去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且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张某净身出户,所以没钱还我。我怀疑张某是为了逃避还债假离婚的,请问我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解答】马丽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先生,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张某净身出户,放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以离婚逃避还债。你可以以张某及其妻子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张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内容,但是如果张某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足以偿还债务的话,你则无法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通讯员 吴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