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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渐进式管道式向制度型转变
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奏响发展强音
在6月20日举办的2024陆家嘴论坛“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金融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全体大会上,与会嘉宾认为,立足新的发展阶段,应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与此同时,上海可进一步发挥对外开放“桥头堡”作用,在制度型开放上先行先试。
向制度型开放转变
一直以来,对外开放都是中国金融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动力。近年来,金融要素市场互联互通加速推进,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和外资金融机构引进来络绎不绝,充分展现了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积极成效。而这一切都离不开金融行业制度型开放的稳步推进,包括取消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放宽外资机构和业务准入条件、扩大外资机构业务范围等。
“金融开放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在不同时期对于开放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我国金融市场开放一直以渐进式、管道式为主,在当前立足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强国建设目标要求之下,我认为以往由金融资源和要素流动驱动的开放非常有必要向制度型开放进行转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党委书记霍颖励表示。中国银行行长刘金持有类似的观点,他认为,世界上各个金融强国都具有高度开放的特征,中国建设金融强国也必然要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在规则、制度、管理、标准等方面,与高标准国际规则尽快接轨。下一步,稳步扩大金融领域的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更多地从制度型开放入手。
多向发力推动建设
对标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我国金融市场目前还存在着差距。除持续拓展开放渠道,优化规则机制外,业内人士认为,还应该立足国情,并从法治建设、风险管控等方面着手。霍颖励认为,从金融市场开放的角度来讲,制度型开放非常有利于营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保障境内外投资者享有同等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金融市场活动合法合规进行。建议对标高标准的经贸规则,特别是金融领域的一些规则,精简限制性措施,增强开放政策的透明度、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增强开放条件下的风险防控能力是金融机构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国家金融安全的要求。”刘金进一步称,既要放得开,又要管得住。在中国再保险集团总裁庄乾志看来,要在制度型开放过程中积极融入和学习借鉴,也要在学习借鉴基础上进行融合创新。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