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司法“五大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近日,长汀县三洲司法所绿汀“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进村入户,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并在汀江三洲河段清理杂物,积极引导当地群众参与生态建设,努力打造“生态三洲”“美丽三洲”。近年来,长汀县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作用,致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实施“五大行动”。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护航”行动,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依法决策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好涉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阳光执法”行动,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生态环境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指导生态环境部门落实包容审慎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等措施,督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生态环境保护·阳光执法”行动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行动,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建立绿汀“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经常性组织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普法志愿活动,打造绿汀“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品牌,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行动,对因生态环境损害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及时提供法律援助。落实政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制度,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律师参与进行法制审核,提出合法合理意见建议。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谐调解”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指导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5个,聘任42名专兼职调解员。依托龙岩市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平台系统,建立完善司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水保和各乡镇村居等全方位多元调解新体系,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讯员 江鹏 于方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