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会删除失信信息?
【问】刘先生:我都将执行款全部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为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还有我?
【答】张丽萍(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先生,你好!如果你是直接将执行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你要将此情况告知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的规定,在三日内删除失信信息。若人民法院仍不删除失信信息,你可以到当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通讯员 张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