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能选择自己的监护人吗?


【问】王先生:儿子不孝顺,我怕我得了阿尔茨海默病后无人照顾,我能选择自己的监护人吗?

【答】袁其锋(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先生您好,按照《民法典》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的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所以王先生,在您具有完全清醒意识的时候,您是可以自己选择监护人的。

(通讯员 朱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