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法院用“和”巧解家事纠纷——
化解“千千结” 守护“万家灯”
□融媒体记者 陈志强 通讯员 蓝秀华
“这个案件长达六年,人多、意见又不相同,我本以为这个案件没办法调解,谁知法官不厌其烦,多次组织我们调解,终于成功了,感谢法官!”日前,永定法院坎市法庭联合高陂镇富岭村委会成功化解一起关于祖宅“永昌楼”拆迁补偿款分配的共有纠纷。
近年来,永定法院采取多元联动解纷,用活土楼资源,坚守匠心审判,群策群力促“和”,家训调解润“和”,倾情倾心调“和”,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向纵深发展,凝聚合力化解家事纠纷,用专业化审判守护一个又一个家庭完美,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土楼里的客家人聚族而居、守望相助,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家训,家训大多包含“和贵”“向善”“崇法”等内容,教诲子孙后代要团结族人、和睦乡里、诚信守法、戒斗息讼。永定法院紧紧抓住这些传统文化,把忠孝、仁爱、礼让、和善等优秀内容融入到家事审理全过程,创新“三联三诊”“家训调解法”等家事审判工作方法,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倡导良好家风。
为更好化解家事纠纷,永定法院聘请土楼里德高望重的楼主参与调解,取得不错效果。阿秀和阿坚在南景楼里出生长大,两家人世代邻居,亲如一家。可阿秀和阿坚婚后生活不和谐,因小孩抚养和彩礼归还问题,多次起诉离婚。为此,范法官请来永定土楼南景楼楼主苏某丰及双方族叔参与案件调解。楼主从客家家训名言“虽有外亲,不如族人。荣辱相关,利害相及……”入手,从情理说服,范法官则从法理释法,最终阿坚同意抚养婚生女并归还彩礼给阿秀,两人和平分手。
为增强弥合“家事纠纷”裂痕、修复亲情的渲染力,永定法院开设家事少年审判专区,设有独具特色的“土楼式”家事少年法庭,配备家事调解室、亲职教育室、心理咨询室、观护室,融入客家土楼楹联诗赋、睦邻典故等文化元素,打造具有永定特色的家事宣教文化长廊、家事审判展厅,促使当事人在和谐、温暖环境中陈述事实、化解纠纷。
“作为一名家事法官,最让我心痛的就是,有些夫妻离婚后,未能很好地履行父母职责,孩子成了父母离婚的最大牺牲品。”昨日,永定法院家事法官林秀这样说。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林秀在审理家事案件中,特别注意孩子的心理状况,叮嘱当事人离婚后,更应当多与孩子沟通,多陪伴孩子。
在近期审理的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中,林秀就观察到孩子小林对其父亲小李非常抗拒,遂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令。小倩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小林随父亲共同生活。但因为父子间沟通方式不当,经常因学习、生活等原因产生摩擦,导致小林一度抗拒小李。而后,小林随母亲小倩共同生活,但是小李却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为此,小倩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小林的抚养权,且小李每月支付3000元的抚养费直至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
鉴于小林已年满十周岁,有权利选择与谁共同生活,林法官与小林进行了充分沟通了解。为让小林能在健康良好的家庭氛围中成长,法院向小倩、小李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小倩、小李履行父母职责。收到家庭教育令后,小李向法官表示已经认识到过去与小林相处方式确实过于严苛,今后会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做一个孩子喜欢的好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