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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法院为16名工人追回拖欠工资53万多
“感谢法院,收到这笔钱,这个冬天就好过些了”。近日,初冬的连城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里暖意融融,顺利拿到53.72万元工资的16名工人激动地说。
据悉,陈某等16名申请执行人原系连城某水电站的员工。该水电站因经营管理不善,破产倒闭,拖欠的工人工资一直没有发放。陈某等16名工人遂向连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水电站支付拖欠的工资。2022年4月,连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裁决水电站支付陈某等16名工人工资合计53.72万元。裁决书生效后,水电站仍未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16名工人于2022年5月向连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经调查,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及建筑物等主要资产在该批工人工资案件起诉前就已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拍卖款早已分配完毕,被执行人目前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就是在供电公司的电费收入,但是该电费收入已被徐州市贾汪区法院在先冻结。
为了能让工人们早点拿到工资,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徐州市贾汪区法院提出参与分配,并积极与徐州市贾汪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和在先冻结的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争取从冻结的被执行人的电费收入中优先扣划53.72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经过多次的沟通协调,徐州市贾汪区法院和在先冻结的申请执行人最终同意优先支付工人工资。执行款到位后,执行法官及时召集全部工人,现场集中向16名工人发放拖欠的工资53.72万元,该批工人工资系列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融媒体记者 傅晓君 通讯员 罗立军 黄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