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受法律保护
【问】章先生:我是某网络游戏的资深爱好者,在某网络游戏中拥有大量游戏装备的游戏账户,价值人民币20万元左右,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的游戏账号被永久封禁,关键我也没有违反任何游戏规则的行为,请问我的虚拟财产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李葆明(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章先生,你好!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有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具备了传统财物的货币、金融属性,可以作为等价物进行交换交易,因此也具有财产的特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作为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易价值的网络虚拟财产、Q币、游戏装备等不仅可以有偿转让给第三人,还可以作为遗产被合法继承。你在某网络游戏中的游戏装备属于你个人合法财产,网络经营者无故冻结你的游戏虚拟用品及账号,又无法证明你有使用外挂、非法交易虚拟装备财产等违反游戏规则行为的,应当承担责任,你有权要求游戏公司解除对自己账户的封禁,造成损失的还有权要求游戏公司赔偿。 (通讯员 李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