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平市人民法院通过采用“活封”措施,即允许企业将查封的设备继续用于生产经营,所得的经营收益用于清偿债务,成功帮助一家企业“起死回生”,顺利履行完毕80万元执行标的。图为执行干警对该企业生产设备解除查封。 通讯员 陈立烽 王恺刚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