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四军政治部印发的《革命标语》 (1930年3月29日)


□ 李杭英

在古田会议纪念馆里珍藏着一本1930年3月29日红四军政治部印发的《革命标语》。该文物系毛边纸质,黑色油印,长宽为19.3cm×14.5cm,封面印有“革命标语”“红军第四军政治部发布”等字样;正文前印有10条书写标语的注意事项;正文印有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国民党、反对国民党政府、建立苏维埃政府等十六类标语,每类标语下均有具体的标语;正文后附有国民党十八罪状。

红色标语宣传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红军非常重视运用标语进行宣传。1929年4月,红四军政治部发布134条标语,对标语宣传内容进行规范;同年10月,红四军前委宣传科编写的《宣传须知》把标语列为第一个宣传方式,并明确了5条标语宣传的技术要领,如“写墙标语要选择位置,要写得高,使人远远望见,使反动派不好破坏”等。

1929年12月,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在古田曙光小学胜利召开,会议通过的古田会议决议共分为八个部分,其中第四部分“红军宣传工作问题”明确指出了红军宣传工作的意义、现状和纠正的路线,强调“红军的宣传工作是红军第一个重大工作。”

古田会议后不久,1930年4月,红四军政治部发布了《宣传员工作纲要》,对红军标语宣传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每一宣传员须备一副写标语的用具,用白(或黑)的颜料,根据本部规定各种标语,随时随地写于通衢大道行人易见的墙壁上。”“根据本部规定的标语本子,除每个都要在墙壁上书写外,字数较多的标语得用有色纸写好,张贴通衢大道行人易见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