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消费不能成为隐形陷阱
□ 张淑蓉
生活中你是否被隐性消费坑过?一次我们去店里吃火锅,在收费项目上没有说蘸料是收费的,可是结账时发现蘸料每份6元,甚至连桌子上的面巾纸也要3元一包,无形中多付了几十元,感觉被坑了。如果需要收费在蘸料处是否要标好“每份6元”?
据《法治日报》报道,广东省深圳市民王女士向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她和朋友在一牛肉火锅店就餐,结账时发现每份餐具被收取了3元钱,商家称“餐具本来就是收费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使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可见,提供消毒的、清洁的餐具和饮具,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是餐馆经营者的法定义务。餐饮企业应承担餐具消毒使用费用,不能将餐具消毒使用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深圳市消委会对此做出回应,指出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否则格式条款的内容无效。
餐饮行业中的“最低消费”“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等不合理费用,甚至成了行业潜规则。不仅是餐饮行业,酒店等其他一些行业同样存在隐性消费乱象。家父前几年去青岛给哥哥订婚时,住在酒店,他以为放在浴缸旁边的沐浴露和洗发水是免费的,就直接拿来用,可是到结账时发现这些都是要收费的,一包15元,两包就30元。酒店收费的东西是否要标好价格?否则会让消费者以为都是免费的。
隐性消费俨然成了隐形陷阱,成了无良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惯用伎俩。消费者对此很无奈,由于牵涉金额一般不多,多数消费者放弃了投诉维权,反过来又助长了无良商家的嚣张气焰,让此乱象难以得到根治。
要遏制隐性消费乱象,需要形成社会合力,消费者、监管部门和经营者齐抓共管,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增加商家的违法成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隐性消费脱离监管盲区,还要有细致的条款对隐性消费进行规范。消费者做到理性消费,增强维权意识;保留相关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监管部门则应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商家守法经营,杜绝隐性消费,对于违法违规的商家,依法依规予以惩处。经营者也要认识到隐性消费有违餐饮企业的长远利益,要着眼长远,不要给自己挖“坑”,否则顾客消费一次就再也不光顾了。呼吁大家共同行动起来,维护消费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