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措施”并举 打造农业新增长极
为加快推进稻田综合种养发展,《意见》重点围绕规划制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生产、品牌打造以及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针对性举措——
一是做好规划引领
《意见》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好我市气候、生态优势,结合当地水资源禀赋、发展规划等实际,科学制定稻田综合种养规划,示范区建设重点投向“一县一片区”,优先选择国省干道沿线、水资源充足优质、无污染源、水电路通达、农田水利工程配套(农电设施配套)、排灌方便的地段,实行连片规模化发展。
同时,要以“稳粮增收”为根本前提,引导经营主体坚持特色发展,精选发展模式,强化生产管理,提高种养效益,努力实现稳粮、提质、促渔(养)、增效、增收、生态等多功能于一体。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
《意见》指出,要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原则,引导耕地有序集中流转,依托省设施渔业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绿色防控等项目,统筹规划和建设与稻田综合种养相适应的农田水利、渔(禽)业设施、田间道路、电力保障等。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尽快建成一批规范化的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基地、示范区。
三是推进标准化生产
《意见》提出,市、县两级水技站、农技站、畜牧站,市农科所等单位要组织科研推广力量,强化科技联合攻关与协同推广,加快种养模式、技术的引进熟化与创新集成,尽快集成一批田间配套设施改造、种养品种、水位水体控制、病虫害绿色防治、饲养管理等技术,制定完善符合地方实际的稻田综合种养标准规程。
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通过科技下乡、专题培训、现场观摩会、技术明白纸等形式,聚焦稻田综合种养领域的关键环节,在基地建设、水源调度、种养技术、主体培育、品牌打造等方面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努力提升经营主体的科学种养水平,推进标准化生产。
四是强化品牌打造
同时,《意见》强调,各地要探索开发稻渔米、鸭稻米、蛙稻米等特色大米产品和稻田鱼、稻田蛙、稻田鸭等养殖产品,将稻渔(蛙、鸭)共生“优质、生态、无药残”理念融合到品牌宣传、包装设计中,积极创建具有闽西特色的稻田综合种养品牌。鼓励支持从事稻田综合种养产业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三品一标”。
各地对规范化发展稻田综合种养产业的经营主体,可以使用“红古田”区域品牌。支持经营主体参与品牌评选活动,积极选树和宣传典型。充分利用展销会、推介会、网络销售平台等多种推介形式,加快线上线下融合,积极开展品牌宣传和产品推介活动,充分体现优质优价。
五是推进融合发展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挖掘农耕文化和稻渔文化资源,探索推进稻田综合种养特色小镇建设,促进稻田综合种养与美食餐饮、农事体验、休闲垂钓和科普教育等业态充分融合,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