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总体要求 拓展增收新途径
《意见》提出,2022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3个以上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区,龙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至少建立1个以上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区,单个示范区连片20亩以上(稻鸭模式相对连片100亩以上)。计划用3年时间,对示范区进行巩固完善提升,努力打造一批规模化、规范化的绿色高质高效稻田综合种养示范样板,带动全市稻田综合种养规模化发展。示范区水稻单产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以上,质量达到二等米以上,养殖产品产量水平达到我省平均水平以上,质量明显优于市场同类产品。从事稻田综合种养的经营主体亩平均纯收入比单纯种稻增收2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