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短波
上杭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植树活动
近日,上杭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组织30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植树添绿活动。
在活动中,检察干警向社区矫正对象介绍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种植希望、重塑人生、拥抱未来”主题植树添绿的寓意,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在今后的生活中积极参与公益劳动,激发社区矫正对象爱绿护绿的热情。同时,在植树的过程中给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现场法制课堂,以案释法,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青山绿水的来之不易,提高保护生态的意识。 (通讯员 张世连)
新罗区检察院办理的一生态检察案例入选省典型案例
新罗区检察院办理的《林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作为生态检察案例入选福建省检察机关第十二批典型案例。该案例反映了该院在办理涉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综合运用生态修复补偿、公开听证、公益诉讼前检察建议等方式,助力企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深入推进了疫情防控常态下企业复工复生态检察模式。 (通讯员 林书晨)
永定区检察院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3月17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规定专项检查活动,联合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对辖区内的多家旅馆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是否对未成年人的入住进行查验身份、如实登记信息、询问并记录监护人联系方式、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多方协作,共同防范和杜绝发生在旅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通讯员 廖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