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法院发出“道安劝导令”


3月12日,武平县人民法院集中对3名“醉驾”缓刑人员发出“道安劝导令”,责令其在缓刑考验期内接受社区矫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服从公安机关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安排,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

同时,组织“醉驾”缓刑人员在国徽前举行入矫前宣誓。“醉驾”缓刑人员均对自己行为表示悔恨与自责,并宣誓将坚决遵守法律法规,坚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任务等。

据悉,为有效防范遏制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服务保障有序、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建设,龙岩中院牵头制定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醉驾”缓刑人员执行“道安劝导令”的指引(试行)》。

人民法院在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时,一并送达“道安劝导令”、入矫前誓词。同时将“道安劝导令”、入矫前誓词与生效裁判文书送达“醉驾”缓刑人员执行地的道安办、公安交警部门。

“道安劝导令”的执行旨在通过将“醉驾”缓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作为活案例、活教材,持续拓展“以案说法、以案促改、以案为鉴”的道安宣传效应,进一步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通讯员 陈立烽 练光红 李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