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送温暖
□ 记者 池银花 通讯员 陈建忠 赖梦雪
近日,救助申请人郑某某及当地村干部到漳平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送来两面分别印有“检察办案显公正,司法救助暖人心”和“司法为民,匡扶正义”的锦旗。
2021年4月,郑某某丈夫傅某某因一起交通事故当场身亡。肇事者林某某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郑某某等人各项损失104.53万元。法院宣判后,林某某仅支付了5万元赔偿款,造成郑某某及其两个儿子生活陷入困难。
经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郑某某丈夫系货车司机,其跑运输收入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郑某某在家照顾两个均在上学的孩子,但被告人林某某没有能力支付巨额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导致郑某某及孩子生活陷入困境。检察官认为郑某某及其两个孩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受理该起司法救助案后,承办检察官向申请人郑某某所在村的村干部详细了解郑某某的生活状态和实际困难,并召开郑某某等3人申请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龙岩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的承办检察官、救助申请人及所在村代表、律师、退休干部代表等4名听证员参加。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和生活状态,检察机关拟做出处理的意见。经评议,4名听证员一致认为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给予司法救助。
听证会后,该院党组决定对郑某某等3人给予救助,救助金额为每人3万元,共计9万元。同时,该院还启动上下级检察机关联动救助工作机制,由龙岩市检察院向郑某某发放5万元的救助金。
为了进一步扩大救助的效果,该院根据与教育局、民政局等9个部门联合建立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陈炜榕检察长与承办检察官走访申请人郑某某大儿子就读的学校,协商为其减免学杂费及其他救助等事项。“我们同意对这名学生减免学杂费,今后还将通过社会救助的方式,对他进行帮助。”在听取案情通报后,学校校长表示。此外,该院还将社会救助线索移送至人社局、民政局,积极协助郑某某申请公益性岗位和最低生活保障,为其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救助。
2017年以来,漳平市检察院秉承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通过“司法机关救助+社会救助”模式,对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他们渡过生活难关,进一步传递检察温度。截至目前,漳平市检察院已为14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49.7万元。
“我们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加强与民政、人社、教委等部门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制度,凝聚救助合力。”漳平市检察院检委会专委黄晓菁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