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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检察院
“林长+检察长”促进林业资源保护
2021年2月,在省、市两级检察院指导和林业主管部门的支持下,长汀县检察院在长汀县林长办挂牌成立全省首个派驻林长制办公室检察工作室,开启“林长+检察长”生态保护协作模式,加强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落实依法治林管林责任。
该协作模式实施后,林长、检察长定期会商,通报涉林刑事犯罪情况,移送涉林线索,及时解决问题。积极探索联合执法机制,会同林长办、森林公安定期开展涉林巡查,提前介入涉林重大案件,共同解决林长履职和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同促进林业生态修复、林业资源保护。
长汀县老戴等10名林户向福建建瓯某农业公司购买了竹笋菌种,但种植的菌种在几个月后均无长势,导致百亩土地菌丝无生长,林农损失严重,却得不到销售商的赔偿。长汀县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取证,主动与职能部门对接沟通,通过提供法律帮助,支持10名农民起诉,并参与法庭调解,最终为林农讨回损失15万元。
针对乡村大量古树名木未申请认定或认定后未悬挂标识牌导致古树名木未得到有效保护问题,该院联合县林业局、林长办摸排乡村古树名木情况,通过磋商明确乡村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促成全县开展乡村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新增认定古树名木347株并全部购买保险。
9月26日,长汀县检察院在水土流失核心区河田镇窑下村启动“检察小镇”项目,打造集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生态检察实践、服务居民为一体的检察工作示范区,更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该院还将窑下村作为补植复绿试点村,联合司法局、林业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到窑下村裸露山场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将社区矫正与生态修复工作相融合。(通讯员 钟富娣 谢丁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