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司法屏障 守护绿水青山
□ 罗焕辉
市第六次党代会强调,要坚持生态立市,建设山清水秀、绿色低碳的美丽龙岩。
高远务实的时代擘画和善作善成的发展蓝图,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战略谋划,也对打造生态司法的市域样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将生态审判工作列入监督、专题审议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环境保护立法,敦促生态司法保护制度落细落实;市委政法委连续多年将生态司法改革项目列入社会治理体制改革重点项目加以推进。今年又将“生态司法的龙岩样本”确定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区域特色项目进行重点打造。
法院和检察院作为司法实践的主体,更是主动谋划、积极作为,推进生态司法深入开展:市法院围绕生态立市,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制定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行动方案,拓宽生态司法保护视野和范畴,进一步提升生态司法品牌优势,在服务美丽龙岩建设中创新司法举措;市检察院主动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的治理效能,延伸公益保护领域,融合公益保护措施,实现生态修复共治,努力打造龙岩检察生态修复治理 “紫金花”品牌,为拓展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武平经验”等贡献检察力量,以法治行动护航龙岩走向绿色发展之路。
生态是龙岩最大的品牌、名片、优势。我们坚信,只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探索创新生态领域司法保护模式,定能把龙岩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胜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