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行人引发追尾事故,后车全责!


□ 记者 张梓睿 通讯员 邱译莹

随着相关规定的出台以及市民素质的提高,斑马线前停车礼让行人已逐渐成为许多驾驶员的习惯。但偶有发生的因停车礼让行人引发后车追尾的事故,也成了不少驾驶员的烦恼。那么,因此引发的事故,其责任如何判定?2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罗大队的民警。

据该民警介绍,他曾经办过一起事故,市民陈某彪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龙门东路从小池方向往市区方向行驶,行驶至事故发生地时,与前方由杨某福驾驶的正停车礼让行人的小型专用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该车前移并撞上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饶某兰,造成饶某兰受伤,两车受损。

“经过调查,我们判定陈某彪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与同车道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起根本作用,应承担全部过错。”该民警表示,为避免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他提醒广大车主,开车上路时应控制好车速,保持安全车距,跟车太近,会导致视野狭窄,忽视前方路况,一旦前车急刹,驾驶员根本来不及反应,极易导致事故发生。